岳母說故事


我的岳母一九一二年出生。現在一百多歲了,在新竹與我同住。她身體很好。記憶力尤其驚人。打電話不用查號碼,光是這一點我就輸她萬分。
她在福建出生。在北京唸初中,在上海唸高中和大夏大學。抗日時在貴州、四川等地工作。後來來台又繼續工作二十多年。她退休前的經歷巧妙周轉,匪夷所思。她所知道的朋友的故事也是千奇百怪。每次與她聊天,總是驚奇不已。
最近過年,她不免要打電話跟老朋友拜年,相互通通消息。這次卻從A太太處聽得住在台北的老友B太太令人唏噓的處境。
B太太今年九十二了。與先生育有一子一女。一九四八年大撤退時將女兒留給外婆,只抱著還在餵奶的兒子C離家。以為不久就可回去,誰知這一分別,母女五十年後才又機會再見。所以B太太將愛都放在兒子C身上。
兒子大了,有了女朋友D。論及婚嫁時,B太太捨不得兒子,說:「不行,妳要先在我家裡伺候三年。滿意了才行。」這是什麼條件呀?比古時候納妾還過分。但是女友D實在太愛C,就這樣住進B太太家,晨昏像丫頭般伺候,包辦一切家事。
D小姐家原來吃蓬萊米,B太太家吃的是在來米。習慣不同,但D從來也不說。三年期滿,兒子C和女友D終於得以成婚。D的嫁妝裡有個電鍋。娘家特別在電鍋裡裝些米,表示祝願夫妻倆衣食豐足之意。B太太打開電鍋一看,裡面裝的可是蓬萊米。就問新娘:「你吃不慣在來米?」新娘誠實以對:「是的。」「那麼你這三年都沒吃飽?」「是的。」
這時該誰表達歉意呢?出人意外地,B太太不但不自省,反而說;「今天結了婚,你就開始忤逆我。」從此記恨在心。有個這樣強烈自我意識的婆婆,媳婦D的日子真難過。B太太自己天天生氣,日子照樣不好過。
幸好在幾年後兒子C被公司外派到美國。於是帶著媳婦D和女兒E離開台灣。兒子C努力工作,媳婦D勤儉持家之外也找到工作。沒多久又多了兩個孫子FG。幾年後,兒子C自己開公司,做老闆。不久就賺了大錢。這下發達了,就在美國入籍購屋,留了下來。
B先生和B太太當然高興,就到美國兒子家享福去。兒子C早出晚歸,在父母眼裡是理所當然。媳婦D包辦一家七口家事。每天先送三個孩子上學,自己再上工。公婆在家實在太無聊時,還得先送他們去大商場。下了班,接孩子回家,再做飯。媳婦D如此為家拚搏,婆婆仍然挑剔。住了兩個月,去大商場也是無聊,公婆越住越悶。婆婆難免遷移悶氣於兒子愛惜的媳婦D身上。D已經忙得要死,還要受氣,臉色當然也差。家裡氣氛不好,兒子C對媳婦D說:「家裡爸媽在我心裡最重要。我可以沒有你。你可以帶走三個孩子,帶走一切財產,我不能沒有爸媽。」做公公的B先生看這不是好事,便拉著B太太回台灣。原來可以含飴弄孫,只因B太太容不下別人分享她的兒子,弄得兩敗俱傷。既壞了兒子與媳婦的感情,又讓自己回到兩老孤獨的房子。
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兒子C由於為工作奮鬥,應酬過度頻繁,才四十多一點就得了肝癌而不自覺。等到發覺時已經太晚,開了腹腔,美國醫生宣布放棄治療。這件事兒子C不敢讓父母知道。夫妻倆抱著萬分之一的微薄希望,偷偷地回台再開刀,並吃傳言中的治癌中藥。該盡力的都盡力了,不幸還是被宣布無法再活三天。兒子C怕父母見到自己變形的遺體傷心,要求媳婦D隱瞞自己的死訊,等將骨灰帶回美國,安排好一切,訂好下葬日子時再稟報公婆。D說:「這事我可不敢這麼做。如果我這麼做了,你是知道婆婆將會如何對我的。」C說:「別擔心,我會留下錄音帶給爸媽,說明這是我的交代。至於財產的分配,我也給父母多些,讓他們絕對衣食無虞。媽媽不會責怪妳的。」
B太太聞得噩耗,立即與先生趕往美國。見到媳婦D的第一句話是:「是妳害死我的兒子!妳不是我的媳婦!」
兒子C原來做的是貿易公司。現在公司就由媳婦D接手。次年過年,D帶著三個小孩從美國回來陪兩老。B太太將孫子留下,卻硬是不讓媳婦D進門。B太太在家裡對孫子們說D是壞人,對朋友們說D將孩子拋給他們,不照顧他們,自己去玩去了。接下來幾年都如此。等到大孫女E上了大學,媳婦D就讓E獨自回來陪爺爺奶奶過年。這下B太太更有話說了:「你們看吧,不是我不要她,D根本不回家過年。」
又過了兩年,高齡八十多的B先生過世。媳婦D帶著三個孫子回台奔喪。在喪禮上B太太不讓D跪在孝媳的位置,D只好跪在幕後。而B太太許多朋友都以為D真是壞人,沒回來送公公最後一程。
喪事辦完,B太太現在怎麼辦?留在台灣,獨居一人。去美國,言語不通,不會開車。要靠媳婦生活,那怎麼成?她選擇留下。於是媳婦D還是每年帶孫子回來過年。但每年還是被摒於門外。
又過了幾年,孫女E結了婚,隨夫去了香港經商。大孫F進大學,小孫G唸高中。
B太太究竟是年紀大了。有次在家裡摔了跤,過了半天才爬得起來。媳婦D探得消息後,每半年匯款三十萬台幣,做為請外籍看護工之用。B太太收了錢,卻不請工人。半年後又跌跤。這次可嚴重些。住院幾天才回家。D只好回來親自去請看護工。但是看護工都做不久。D才離開,過幾天看護工就走人。為什麼?因為原來媳婦D塞滿的一冰箱食物吃完了,而B太太不給工人錢去買菜。工人沒得吃的,怎麼不走人?D只好回來拜託里長、拜託仲介、拜託自己的兄弟姊妹多費心。食物的問題解決了,看護工還是做不久。為什麼?因為B太太說她們偷錢。
今年大孫F已在工作,D只帶唸大學的小孫G在他放寒假時回來陪奶奶。照樣,B太太只准孫子進門。D待了幾天,毫無辦法。美國公司又有事待辦,便先回去了。回去前,千交代萬交代,要兒子G好好照顧奶奶到寒假結束。沒想到還沒幾天,G回家來了。媳婦D吃了一驚,發生什麼事了?G說:「我再也不要去照顧奶奶了。她說我是小偷。她的錢明明放在枕頭下,忘記了,就說是我偷她的錢。」
G在美國長大,誠實最重要。被冤做小偷,那裡忍得下。於是媳婦D又回來,要照顧婆婆B過年。沒想到B太太却找來警察,要告D棄養婆婆。幸好那位里長在那裡住了幾十年,所有事情都看在眼裡,可以替D證明她是受到不實指控。
現在媳婦D回美國了。九十二歲的B太太請不到看護工,因為所有的仲介一聽到她的名字就寧願放棄賺錢的機會,拒絕與她往來。一個人孤獨在家,沒人照顧,常因來不及起床而大、小解在尿布裡。多苦啊!
年假期間,我一百零二歲的岳母說這尚未完結的故事給我女兒聽。並說:「活的久有好處,看得見人生百態。要保持健康最重要的是要放寬心胸,不要記仇。不然很容易會變成老年癡呆,為自己和家人帶來更多的不安和困擾。」又說:看多了,總結就是,人不是因為環境不順遂、就是因為自己的脾氣,常常陷落到記仇的陷阱裡。年輕時長期不寬恕,到老了還會繼續折騰自己。有時候明明已經好轉的關係,還是會因為老年痴呆的影響,又只記得對方的不好,忘記兩人早已和好。」
女兒把這兩段話貼上facebook,引來許多她的朋友按「讚」。
我怕年輕人誤會我岳母說「老年癡呆」的原意,就在女兒的臉書上留言:外婆說的"老年癡呆"是說那個人年紀這麼大了還這麼癡、這麼呆,不是一般所說的"退化性老年癡呆症"的那種癡呆。」
我又順便在臉書上對她說了「空」義。我說:「所謂的"",原來只是一件發生過事,沒有它自己的本性。它是void。將一件事變成仇,那是人以自己的主觀意識所做出的判斷。若認識人的意識的本質也是void,基本上從主觀意識所得的判斷就毫無意義,更不該有""的產生。若不幸產生了,要當時就放下,正如外婆說的不要記仇
記仇為何容易變成癡呆? 因為記仇的人不知道意識的本質,而老是抓著記憶裡的一點不放,逐漸使那一點變成控制他行為的主人而不自覺,這個就是""。又使自己因此而孤獨地生活在""裡。這個就是""
如果她能放下那件事,沒了仇恨,現在應該在孫子環繞的幸福裡生活。這是外婆的感嘆。
家有一老,好過一寶。要記住外婆的話,不要記仇。
雖然不要記仇,但是要記住事,就是記住他的行為模式。這樣,將來與他周旋時才能避免無謂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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