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

冬至前一個月的中午,小雨過後天氣雖然放晴,還是有點兒冷颼颼的。關著的客廳玻璃窗外飛來一隻蝴蝶,顏色藍黑。他舞弄著羽翼,不旋踵就停在轉角屋簷下的白牆上。再表演一個開展,合起雙翼,他靜靜不動了。

黑白對比是那麼的顯眼,如果有隻鳥兒飛過,一定在很遠外就能看見他。是什麼原因讓蝴蝶失去了與生俱來的自我保護本能?太累了、太餓了、太冷了,還是太老了?

蝴蝶能活多久?如果不是被鳥兒吃掉,有些可活四個月,有些半年,也有些可以過冬。能過冬的這些可多活一個春天,壽命大約可至十個月到一年。每次見到蝴蝶時,我都不自禁為其生命的短暫而惋惜。無論如何妝扮自己,美麗的身體很快就會消亡。一生將美麗的身形輕輕遊戲於花間,讓人賞心悅目,也為植物綿延後代。但在他自己,除了吸食花蜜外,翩翩飛舞所為何來?好像只為長成後的產卵,為族群保命脈。觀其一生所為,似乎沒有一樣是為了自己個體的利益。從來沒見過蝴蝶為任何事與其他蝴蝶發生爭鬥。他們是那樣的和平與無我,我們人類號稱萬物之靈,是否應該在他們面前慚愧?

蝴蝶的壽命固然短暫,我們人類又有幾人能見到一百次春天?一百個短暫的春天能算長嗎?同烏龜比一比,他們還是我們人類的好幾倍呢。但有誰願意為了美麗而捨去此身化作蝴蝶?又有誰為了長壽而寧願當做烏龜?相信沒有,因為人總是覺得自己能做許多動物不能做的事,所以人是高等動物。既然是高等,隨之而來就想有權勢、做主人。不但要做動物的主人,還進一步要做其他人的主人。為了達成目的,會不惜一切手段讓對方痛苦,甚至取人性命。這類的行為可說是高等麼?豬類相爭,不過互相推擠。狗類相爭,首先齜牙咧嘴一番。若有一方打退堂鼓,爭端立即止息。否則再進一步也不過互咬四肢,比比招式,點到為止。所以那些為爭權奪利而不顧道德的人所做出的行為實是比他們心目中的低等動物所做的還要低等。難道這就是人類的宿命——為了顯示自己高等,反而做出最低等行為?身為高等的起碼認識應該是「更能利益一切眾生」,即是慈。然而除非不怕有人起來爭權,(從歷史上看,這是不可能的),要使這認識長久落實,實無可能。難道這也是人類的宿命——掌權得利之後就忙於保護自己利益,向下沉淪,不得解脫?
人類要真正高等,基本應具有的體認必須是「沒有高等」。認為自己高等,心中有高下,絕不可能成為高等。實踐「沒有高等」的才有可能成為高等。「沒有高等」即是一切眾生平等,即是捨,(捨去不平等的、自己比較高等的那種錯誤想法)。

大人拌飯給狗吃,狗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還猛搖尾巴。大人心裡高興,心想:「你看,還是我拌的飯好吃。」小孩拿飯餵狗吃,狗同樣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還猛搖尾巴。小孩也很高興,但不為其他,只因為他覺得狗吃得很高興。這就是喜,(與別人同喜)。為什麼大人不會同喜而小孩會?因為大人分別心大,從「我」出發看事情,而小孩不覺得狗同自己不一樣。從這點看來,喜的基礎是平等、是捨。

能夠知道他人快樂,而且隨同他們快樂,這樣的人才能知道他人的痛苦並且隨同他們痛苦。即是悲。有了悲心,才會盡力助人脫苦。對脫了苦的人還要想辦法增加他們的快樂。即是慈。
啊呀!看來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根本在捨。沒能做到一切平等的捨,在慈、悲和喜上所有的努力都將如鏡花水月。

第二天中午我踱到窗前。沒想到那隻蝴蝶還在那兒,似乎動也沒動過。一整天不吃不喝,他在冥想嗎?第三天中午我特意又到窗前。那隻蝴蝶依舊在那兒。兩天不吃不喝,他在入定嗎?六隻纖細的腳,連續四十八小時緊勾著牆壁,維繫那相對粗重的身體於不墜。他是怎麼辦到的?這一項體能,我們人類遠遠不及。我們應該向蝴蝶致敬。我想為他照張像,為我們在此見面兩天的緣分作個紀念。

對那隻蝴蝶我越來越有興趣了。午後休息時間拿著相機再度到窗前探望。咦!他居然不見了。望著白白的牆壁,我不禁關心起他的即時下落:他是體力不支被風兒吹走了?被鳥兒瞧見吃掉了?還是自行回到花園某處去了?癡癡地想著他那值得尊敬的身影,我忽然覺得那身影越來越模糊。閉上眼,我要再清楚地回憶一下。不料搜遍腦海始終就找不到我要的細節。唉,要是在中午起了照相念頭的時候立刻採取行動,那可多好,我現在就可以在電腦銀幕上看他。若是用九百萬像素相機拍照,我還可以將他放得很大呢。洗成相片可以大到六十吋,可以看見我現在想不起來的細節。嗯,這九百萬像素是我所能做的極限了。想要看得更清楚,必須使用更好的專業相機。但又如何?那也是有個極限。即使能帶他去最好的實驗室做遍各種掃瞄記錄,再從結果拼出與他一模一樣的顏色與細節,甚至立體形狀,這維妙維肖的模型依然只是某個程度上的維妙維肖,不是真的蝴蝶。若要從這模型對蝴蝶做進一步的細節探討,例如「羽翼鱗片下面是怎樣的?」它立即破功,不能告訴你一點點真實狀況。

世間的事不都是如此?就是自己親眼所見過的,事後回想也只是個模糊的片面外表印象,不是事情的全部真相,何況是別人告知的所謂「真相」。所有能誠實說出來的真相都是說的人所記得的、從他的角度所認可的、自以為是的真相,與真正的真相必定有些距離;也許差之毫厘,也許謬以千里。換句話說,我們對事物所知的真相其實只是部分真相,絕不是全部真相。用寬鬆的標準,只要大家能接受,這些部分真相就代替了真相。但若採用嚴厲的標準,部分真相不能就這麼代替全部真相。因此可以說「我們對事物所知的真相其實都不是真相」(前一個真相是指部分真相,後一個指全部真相)。要怎麼做才能得到很接近全部真相的真相?無他,只要把觀察角度增多、觀察內容加深以及客觀(放下自我唯一的觀點)。

世事如此,佛法又何嘗不是?要知佛法實相,不能只聽一方之言。必須放下自我,從多角度作深入探究。疑問越多,打破之後就越有可能接近實相。金剛經裡說:「法,非法,非非法。」這兒我們可以如此理解:「任何一部佛經所說的佛法都不是佛法,(因為它不是佛法的全部,不能用它來代表全部佛法),但也不是不是佛法,(因為它畢竟還是佛法的一部份)。」

蝴蝶走了,留下一堵空牆。本來牆上沒有蝴蝶。現在蝴蝶來了又去了。如果沒有來,就不會有去。如果有來,那就一定有去。這是一種必有的變化以及必然的結果。如果不會發生變化,蝴蝶根本不會來,或者來了就永遠不離開。因為現象一定會發生變化,所以現象的本性裡必定含有「可變化性」。可變化性是空性的一種表現。因此我們可以說現象的性質裡必定含有空性。蝴蝶的來去就是空性的呈現。

蝴蝶來去是如此。眾生來去也是如此。一切法的來去皆如此。

眼睛所看見的現象具有空性。那麼耳朵所聽見的如何?那麼鼻子所聞到的如何?舌?身?意?一切我們所識別的現象都有空性,沒有永恆不變的。因此「無色、聲、香、味、觸、法」,即六境含空。我們身上用來感受六境的東西(六根)都是會變的(譬如老化)。因此六根含空,即「無眼、耳、鼻、舌、身、意」。我們對現象的識別是從「意」而得,依靠六根方能識別六境。既然根與境皆含空性,識如何不含空性?因此無眼識、無耳識、…無意識。將根、境、識總合來說,就是「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來去含有空性。那麼生滅、增減、垢淨呢?

蝴蝶明天會不會再來這牆上?百分之九十九不會。我明天會不會再來這窗前看牆?百分之九十九會,如果我想來。但也有那一百個想不到的萬分之一機會使我不會。例如老闆臨時差我去洽公,朋友急事需我去處理,或者我心臟病發倒地不起等等。不要因為這些原因只是「萬一」而忽視它們,因為它們是空性的差使。機緣未到,它們潛伏不動。時候一到,它們可就有絕大的權力。發作起來能翻天覆地,使事情完全受它們控制,不是萬分之一而已。空性像是火山島底下的高熱高壓泥漿,雖然存在但平時並不顯露。住在那島上的大多數人們或許渾然不知泥漿一直存在,或許知道但不予重視,只覺得那裡土地肥沃,四季豐收,國泰民安,天長地久,是個永世樂園。可是火山終究會爆發的。到那時刻,全島分崩,沉淪海底,在一片驚呼聲中只有知道泥漿存在而且早有準備面對的人才能逃脫災難。空性又像是地下水。不知道地下有水的農夫只能靠天吃飯。老天若是不雨,就只得任由水塘乾涸,稻作無收。知道地下有水的,會利用地下水的,早已打好水井,隨時可以應變。那怕老天不雨呢?

空性是萬物皆有的本性。若不具空性,就不會有現在的世界。而因為有空性,現在的世界隨時在異動。我們必須要認識空性,以準備好迎接世事的變化。

蝴蝶,你是空來我也空,江水依舊流向東。

(本文登載於美國紐約慈航月刊2007年 10月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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